國家明令禁止在中小學校附近設立娛樂場所。然而,在廣東潮州,一些裝飾豪華艷麗的歌舞廳卻公然設立在中小學校旁或學生宿舍樓門口,無證經營多年且屢查不倒,當地群眾稱之為“最牛夜總會”。
  歌舞廳距學校不足百米
  國家和廣東明文規定中小學校200米範圍內不得設立娛樂場所。然而,位於潮州市湘橋區南郊西路上的海悅酒店,與潮州市城西中學相鄰不足百米,其二樓整層被改造成豪華歌舞廳。
  記者近日來到現場,沿著寬敞的旋轉樓梯進入海悅酒店二樓,一群服裝艷麗的迎賓小姐列隊迎候。接待經理出示了一張當日訂房價格單,上面標有大小42間豪華包廂,價格從480元到1580元不等。這張訂房價格單顯示,當日包廂幾乎全部訂滿。“這裡有陪侍小姐,大的包廂很緊俏,得提前預訂”。
  記者調查獲知,海悅酒店內設歌舞娛樂場屬違法經營。當地工商登記資料顯示,海悅酒店經營範圍僅限於“大型餐館、國內旅客住宿”;當地文化主管部門提供的材料也表明,該酒店從未取得娛樂經營許可證。
  與海悅酒店類似,位於潮州湘橋區綠榮路上的鼎福大酒店,也是無證經營豪華歌舞廳。該酒店4至6層被改造成50多間豪華歌舞包廂。而與歌舞廳隔路相對,是當地城南中英文學校的學生宿舍樓。
  近年來,這些鄰近學校的無證歌舞廳敞開經營幾無間斷。“這裡夜夜歌舞升平,學生家長整天提心吊膽。”當地群眾說。
  屢查不倒成公開秘密監管部門扯皮
  對“擅自從事娛樂經營活動”,相關法規也明令嚴肅查處取締。但這些法令在潮州形同空文。當地娛樂行業人士介紹,一些“無證經營”的歌舞娛樂場所屢查不倒是一個公開的秘密。
  文化部門是娛樂場所審批、監管主體部門。潮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曾發現“海悅酒店、鼎福大酒店”等長年存在“擅自經營娛樂場所”情況,採取了“責令停業、約談教育及函告相關部門”等措施。
  相關材料顯示,自2011年3月以來,當地文化部門僅對海悅酒店就進行了多達數十次的檢查。然而,這些歌舞廳至今仍“照常營業”,可謂邊“檢查”邊經營。
  潮州市工商部門也是查處取締無證經營的執法部門。該局今年的一份工商行政處罰書顯示:“經查,鼎福大酒店自2010年4月23日開始擅自超範圍經營娛樂場所的違法行為。”但該局對此只作出“罰款1萬元和沒收4000多元非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究竟應由哪個部門牽頭查處取締“無證經營娛樂場所”?潮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林廣鵬認為,文化部門人手有限,基層甚至沒有執法人員。對無證經營娛樂場所的取締工作應由工商部門牽頭才行。
  潮州市工商局企業監管科科長施凱認為,工商部門只是發照部門,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文化部門應積極主動查處取締無證經營娛樂場所行為,如果文化部門人手不夠,工商部門將大力配合。
  在此背景下,當地政府部門不時發起的“歌舞娛樂場所專項整治工作”也是雷聲大雨點小。2014年6月10日,潮州市再次啟動了由工商、公安、文化、消防等部門組成、為期20天的專項整治行動。然而記者發現,整治期間一些“無證歌舞廳”仍在照常營業。
  無證經營“緩衝”數年監管有法不依
  這些矗立在學校旁的無證歌舞廳屢查不倒,凸顯當地一些監管部門有法不依。這種狀況擾亂了當地的娛樂場所管理秩序,並帶來諸多安全隱患。
  記者調查發現,儘管當地文化部門早就告知海悅酒店“因距離學校不足百米”,無法辦理《娛樂場所許可證》。但在實際中,當地文化部門仍按辦證“緩衝期”處理。結果在這個“緩衝期”里,海悅酒店幾年如一日地無證經營。“如果說是執法不嚴,這種情況一直如此。”林廣鵬坦承。
  當地文化部門有法不依的情況也遭受質疑。當地群眾投訴,在潮州,還有一家同樣鄰近學校的娛樂歌舞廳——華僑大廈,文化部門卻一直在為其辦理《娛樂場所許可證》。潮州文化部門給出的解釋是,該大廈內設娛樂場所,早在國家相關規定出台前就已經存在。“既然國家法令已經出台,就應該依法停止辦證。”潮州工商執法部門有關人員表示。
  有法不依給當地娛樂行業管理秩序造成了混亂。首先是不公平競爭。當地娛樂行業內部人士算了一筆賬,參照潮州當地歌舞娛樂行情,目前擁有40間豪華包廂的歌舞廳,每天營業額至少2萬元,一個月至少60萬元。按照國家規定,歌舞娛樂場所須按營業額21%上繳稅。然而,這些“無證經營”歌舞廳繞過了國家稅收監管,讓國家稅收蒙受巨額“偷漏”損失。
  社會安全管理也隱患重重。據知情人介紹,2013年8月至9月,海悅酒店“擅自經營”的歌舞廳連續發生兩宗刑事案件,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據新華社
(原標題:潮州夜總會開學校旁無證經營多年查不倒)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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