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鄒柳洲報道 保姆陳某在安撫哭鬧女嬰的過程中,疏忽大意致女嬰滑落摔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記者昨日從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獲悉,陳某因為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附帶民事賠償近3萬元。
  去年4月份,暫居東莞黃江鎮的餘某夫婦為了照顧一歲的女兒萱萱,雇請了陳某(女)當保姆。去年9月24日9時許,陳某在照顧萱萱期間,萱萱尿濕褲子,陳某準備給她換衣服,但因萱萱不停哭鬧,陳某便用右手托住萱萱的頭部,讓萱萱兩腳踩在陳某的左手手臂上,對萱萱進行安撫,過程中因萱萱不停蹬腿,陳某一時未能抱穩,導致其摔落在地頭部受傷。陳某隨即將萱萱送往就近的醫院救治並通知餘某夫婦。後萱萱因頭部損傷嚴重,於當晚8時許死亡。
  (原標題:女嬰意外死亡保姆獲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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